更新时间:2024-08-31 18:25:20 发布时间: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责任书,责任书是一项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时,写明责任范围、职责的文书。拟定责任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区消防责任书,欢迎大家分享。
为加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让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特与辖区内的住户签订本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二、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家人消防安全意识,使家人能正确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掌握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
三、定期对电器、燃气具、电力线路和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确保电器、燃气具、电力线路处于安全状态和配备的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四、电器、燃气用具、火炉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要关闭开关,不得在家中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农村住户不得将柴草堆放在房屋四周。
五、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占用防火间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六、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在通道内堆放杂物。
七、教育小孩不玩火,不随便燃放烟花鞭炮。
八、发现火灾立即报警(报警电话119),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减少火灾损失。
九、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落实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各村(单位)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消防工作指示,认真制定并落实本辖区和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计划,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组织,落实人员和专用办公经费,及时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宣传教育。加强辖区内及本部门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组织并参加重大节日、重要季节、消防宣传周日的消防宣传活动。深化消防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突出抓好农村的消防宣传工作。教育部门应认真履行社会消防宣传义务,把消防宣传列入公益宣传计划,使消防宣传正常持久,要积极利用广播、宣传栏等传播途径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普及消防知识,通报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吸取教训,增强全民的消防意识。
三、基础建设。各村(单位)要把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村民防火安全公约,成立兼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切实推进农村消防工作。
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镇政府要同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签定防火责任书,要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和生产岗位责任制,一级向一级负责,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消防管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管理模式。
五、消防专项治理。各村(单位)要配合公安、派出所依法实施消防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消防违章、违法行为,优化消防安全环境。对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公共娱乐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季节性防火等消防安全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化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规定,整改火灾隐患,杜绝出现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同时派出所要切实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整合警力,全警动员,充分发挥派出所点多、线长、控制面广的优势,强化各村和社区消防监管职能。
六、奖励与处罚。镇政府每年对落实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对落实责任书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年内达不到责任书各项要求,有重大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出现的重大火灾,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望社区广大居民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社区各居民组长是各片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片区居民组长应该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即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4、按规定配置消防实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5、按规定设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6、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通畅。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7、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8、火灾扑面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9、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10、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三、各片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得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四、严禁违法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五、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使用电器等违法违章行为,以免发生事故。
六、发现火警,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危险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扑面。
七、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1、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2、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3、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4、其它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八、擅自改变消防安全设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我社区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时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