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汇总

更新时间:2024-08-18 16:18:24 发布时间: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精选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汇总一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以装饰专业施工图纸为准。

1.4施工内容及做法

1.4.1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室内精装饰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分项工程;

⑵建筑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卫生洁具、龙头、自动感应器及配件安装工程。

⑶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所有电气安装调试相关内容。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为:--元整(--元),详见附件一:《施工图预算书》。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__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第三条发包人责任

3.1开工前3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发包人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4份,其余工程所需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备。

3.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驳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应当由发包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3.3发包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3.4凡涉及3.3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请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核算并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

第四条承包人责任

4.1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定。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4.3积极配合发包人代表开展正常工作。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4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旧厂区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的保护;

(4)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指定位置,并承担外运费用。

4.5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

4.6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5%,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各方代表

5.1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

5.2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需要报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的认可或确认;停复工指令;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工程竣工验收及分项验收的确认;工程最终造价的确认;发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决定;撤换项目经理;其余按本工程合同执行。

5.3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为项目经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6.2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认可。

(1)设计变更由业主代表确认后盖章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承包人;

(2)现场签证报告由承包人在现场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单位递交,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报发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

6.3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6.3.1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2)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但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价格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的材料单价确定该分项工程的材料价格,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算,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3)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且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没有相应价格的,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报价,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6.3.2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6.3.3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或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比较存在偏差,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2)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的分项工程,其综合单价按6.3.2条款的原则确定。

6.3.4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偏差或漏项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

6.3.5本合同执行的计价文件和计价依据如下:

(1)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浙江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3)浙江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4)浙江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5)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发包人与承包人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7.3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4因设计变更或非发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承包人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发包人验收。监理单位自接到通知起7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在14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验收、移交,需及时通知承包人。但发包人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发包人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发包人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承包人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8.3监理单位与承包人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发包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8.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年。

第九条关于备料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的约定

9.1备料预付款

9.1.1备料预付款支付时间与金额

备料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并进场施工后15天内/拨付,备料预付款的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

9.1.2备料预付款抵扣方式

当工程款(含备料预付款)达到合同价的/时开始对备料预付款进行抵扣,每次扣除当月进度款的/,直至全部备料预付款扣完为止。

9.2安全文明施工费

9.2.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以现行浙江省统一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9.3进度款

9.3.1支付期间:以月为单位,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按监理单位、发包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进度款的80%每月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已完工工程预算价的90%;竣工结算完成审查核定且竣工资料提交招标人后支付至该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95%;

9.4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发包人。

9.5在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工程量确认及拨款要求后,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量审核和确认,并在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拨付工程进度款。

第十条、关于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10.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0.1.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结算审定造价的5%。

10.1.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留期限为1年。

10.1.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天内付清。

第十一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1.1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11.2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凡约定由承包人提货的,发包人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承包人,由发包人承担运输费用。承包人发现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承包人保管。由于承包人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1.3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它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人。

11.4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发包人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十二条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2.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2.3由于承包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3.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3.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3.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承包人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承包人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8万元。

第十四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1)种解决方式:

(1)提请湖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

15.1施工期间,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发现承包人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暂时停工,与承包人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承包人交涉无果时,承包人有权中止合同。

15.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后,发包人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承包人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承包人可优先为发包人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二一份,合同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二份。

16.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⑴.本合同

⑵.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⑶.施工图纸;

⑷.施工图预算书;

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⑹.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⑺.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承包人:

精选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汇总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确定由乙方担任本合同项目的施工任务,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墙体刮大白、门口维修

2、工程地点:

3、施工面积:

4、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的总价包干为依据,按包干价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单价签认后生效,增减计施工、安装项目。

5、双方商定本工程 20 个工作日,乙方按时按质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装项目。即自 20xx 年 月 日起(工期以施工人员进场的第二天计)。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全部腾空施工场地,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物品、陈设等应采取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物品、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缴纳建设部门所收的一切费用。

4、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验收、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5、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需¬甲方采购的材料。

第三条:乙方工作

1、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认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二、承包范围:

乙方以全包的形式对此工程进行承包,具体包括(详细情况见预算书):

1、水电施工:水路及电路改造;

2、泥工施工:砌墙、粉墙,贴瓷砖;

3、木工施工:房间及卫生间吊顶,部分隔墙;

4、油漆施工:墙面的粉刷、墙漆施工。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中所有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达到国家装饰材料的质量合格标准。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其它。

第五条:材料供应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造价及付款方式

甲方以总价格 (元)发包给乙方,乙方在进场施工前,甲方必须先付总价的50%给乙方,金额为: (元);等乙方水电施工完毕,甲方再付总价的30%给乙方,金额为:(元);等乙方泥工施工完毕,甲方再付总造价的15%给乙方, 金额为 (元);其余的5%,金额为 (元);等乙方全部施工完毕,甲方验收合格的三天内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耽误工期的,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天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完工期限按甲方耽误的天数顺延。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怀化市建筑装饰协会调解、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纠纷所产生的后果由责任方全权负责。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6、如在总工期内未完成施工项目的所有内容,再不影响甲方其他方面的施工情况下,可以适当顺延工期。

第八条:工程验收

1、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或者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两天内前来验收,甲方逾期不予验收的,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另定日期进行验收。但完工期限按甲方耽误的天数顺延,因此给乙方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建设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各部门打招呼,处理各种社会关系。

(2)如有社会上的不良分子或部门故意捣蛋、刁难或阻挡乙方施工的,甲方全权负责处理并协调关系。如因此种情况而影响施工工期的,不计施工总工期,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工程总价款(材料款除外)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汇总三

甲 方:

甲方委托乙方 套房装饰装修 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 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 工程造价(¥——元)

为人民币 ————

四、 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五、 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 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 交付使用日期:总施工期为 天,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 其它约定事项:

九、 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各执为据。

十一、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精选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汇总四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开江县康复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装修工程。

2、 工程地点:开江县普安镇九十坎社区。

3、 工程量:图纸标注以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量(发生工程量变更时甲方签字认证的实际工程量)。

4、 分包工种和方式: 应做的全部,实行包工不包料。

第二条、 工期

1、 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

2、 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3、 工程总时间:110天

第三条、 清单单价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 本工程的装修质量按装修行业标准执。

2、 所有阴/阳角的验收标准为横平竖直。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提供进程的施工条件,协助乙方办理各项施工手续。

2、 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3、 甲方负责协调装饰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与甲方签定合约后不得将该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

2、按工期、按质量如期完成工程。

3、负责现场的防火、安全责任。

4、工程交付时对室内外的材料、垃圾要清扫干净。

第六条、文明施工

1、 施工材料整齐堆放。

2、 保持现场卫生。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施工法则施工,如乙方员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医疗费在3000元内由乙方自行负责,3000以上超出部分乙方承担30%

第八条、工程验收

1、 工程以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现场确认的意见,相关施工规范及质量要求为依据。

2、 隐蔽工程施工,需由乙方通知甲方阶段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

3、 工程竣工前2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7天内进行签字确认。

4、 如质量不符合甲方规范要求,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补建或返修补充后再验收,知道符合要求为止。

5、 最后验收为合格竣工期。

第九条、工期

一、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工程延期责任

1、 工期按期竣工,达到合格标准不奖不惩。

2、 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罚乙方每天300元。

3、 罚金在竣工工程款中直接抵扣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

1、 每月按所完成工程量的70%付款;

2、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决算款的95%,余款5%作质保金,在质保期1年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3、 乙方对员工的付款须接受甲方和监理的监督各掌控。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材料的使用做到合理使用原材料,损耗不得超过3%,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履行保证金,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保证为元整,无利息)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3%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乙方违约甲方将不予退还乙方合同履行保证金;若甲方违约将无条件退还乙方合同履行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退还乙方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计利息)。

一、 甲方责任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 乙方责任

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工具,若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2、 达不到合约质量标准的,乙方支付甲方同等工程量价款3%的违约金,并负责免费返修。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争议应双方先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施工明细及验收记录表做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汇总五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_____,原工期不变。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第十六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三条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三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精选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汇总六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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