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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7-27 10:31:56 发布时间: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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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申请人:
依据<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你申办房屋赠与合同公*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以及申办房屋赠与合同公*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所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3。如果赠与人曾经立有遗嘱处分过本次赠与所涉及的房屋,那么赠与人之前所立的相关遗嘱可能视为被撤销或者部分被撤销。如果赠与人曾经将本次赠与所涉及的房屋赠与给他人(或者以财产约定的方式约定为他人所有),只是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那么赠与人本次申请办理房屋赠与公*可能导致赠与人与前后二个受赠人之间,以及二个受赠人之间产生纠纷甚至诉讼。
4。你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例如,以赠与为名行买卖之实)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本处可以撤销公*书。
5。你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致损失及后果由你(们)自己承担。本处可以撤销公*书。
6。你不得以赠与规避合法债务,否则债权人可以对该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
7。依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人签订赠与合同之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有权随时撤销赠与。但是,如果赠与人申请办理了赠与合同公*,在本处出具公*书后,赠与人就丧失了<合同法>第186条所赋予赠与人的可以任意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房屋,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因此,赠与人应当慎重考虑。
8。赠与人可以在赠与合同中对受赠人附义务,也可以对赠与合同附条件或者期限。
9。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受赠人不同意撤销赠与的,赠与人或者其他撤销权人应当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与受赠人的纠纷,不能要求公*处撤销公*书。
11。赠与的房屋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房屋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2。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房屋毁损、灭失的,赠与人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房屋赠与合同办理公*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所赠与的房屋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转移给受赠人所有。
14。在转移赠与房屋的所有权之前(办理屋权属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15。如果将房产赠与未成年人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后,监护人除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处分该财产。
16。在本处出具赠与合同公*书后,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处可能撤销或者更正公*书,你需向相关的权利人承担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和补偿的义务,对他人或者本处造成侵害的,还应当承当侵权责任。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所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他人共有,而该赠与没有取得其他共有人(包括共同继承人)的同意;
(2)所赠与的房屋在公*后被法律文件确认不属于赠与人所有或者不属于赠与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3)赠与人受欺诈、胁迫等原因所签订的赠与合同;
(4)所赠与的房屋已经被查封。
17。赠与合同公*后,在办理房屋过户之前,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之后,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也不能解除赠与合同。如果赠与人反悔赠与,而受赠人也同意不接受赠与,那只能通过再次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方能把所赠与房屋返还给赠与人所有。
本处特别提示:请你在本告知书上签字(按指印)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如果你有疑问或者异议,可以要求本处工作人员作出解答;如果你阅读本告知书有困难,可以要求本处工作人员向你宣读。经你签字确认后,本告知书将存入本处的公*档案,作为你已经知悉本告知书所载明内容,并愿意承担相应义务的*据。
公*申请人(签字、按指印):
年 月 日
房屋赠与协议书(二)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现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根据《_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1、 甲方自愿将登记在男方名下的位于 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 ,不动产权证号:__________ )的房产,赠与一半给乙方,将该房屋登记在甲乙双方名下。
2、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赠与。
3、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_____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变更登记,若因甲方的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不变更登记不影响乙方所享有的房产权属。
4、 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等,签署即表明对本协议的认可。
5、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处公证,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进行公证不影响该协议的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见证人(乙方母亲、签字捺印):__________
甲方赠与人:
父亲: 母亲: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
甲方乙方系父母与女儿关系。甲方自愿出资为乙方购买天勤苑小区一处房产赠与乙方。 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出资给乙方用于购买天勤苑小区号 楼 单元 层 户的一处房产并赠与乙方所有,乙方自愿接受该房款 。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四宝山街道办事处 路天勤苑小区,建筑面积xxxxx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xxxxx;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xx方式为出让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乙方一人。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乙方一人。
第二条:此房产所有房款和税费均由甲方代乙方支付。乙方出面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此房产相关手续并取得该房房产所有权证。
第三条:乙方没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乙方已对此条款充分理解、知晓。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婚。根据甲方的意愿,甲方实际出资以乙方名义购买的该套房产是甲方对乙方的一人赠与,并不赠与乙方的妻子。
第五条:甲方保留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收回该房产的权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出售该房,甲方有权索要乙方出售该房时的所有房款。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方留执1份,乙方留执1份。
附件:
1、购房缴费单据
2、房屋买卖合同书
甲方签章:XXX 乙方签章:XXX
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位于 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 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
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事项。
第五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 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 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或赠与条件,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公正留执公证处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甲方乙方系父母与子女关系。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一套房产赠与乙方,并承诺在具备过户条件时,配合乙方将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一套房产赠与乙方一人所有,乙方自愿接受该赠与房产。该房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产位于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产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
第二条 :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产一并赠与乙方一人。该房产附属设施及其他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赠与乙方一人。
第三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及出售。
第四条 :根据甲方的意愿,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结婚,甲方对乙方的一人赠与性质不变。乙方的妻子只享有居住权,没有房产所有权。
第五条 :本赠与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若甲方在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出售该房产,则出售该房产所得全部款项赠与乙方。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赠与人(甲方):xx 身份证编号:xx
受赠人(乙方):xx 身份证编号:xx
甲方是乙方的 ,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
一、甲方(系 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xx,产籍号:xx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 年 月 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 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事项;
五、本合同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鞍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赠与人)签名:
乙方(受赠人)签名: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赠与的前提是被赠与的房屋是出赠房屋人的业主或产权拥有者。房屋赠与生效的前提是屋主自愿将房屋赠给收益者,而不是收到要挟或者胁迫,如果是在要挟或者说被胁迫的情况把房屋权给受益者,是不被法律允许的。房屋赠与合同比较特殊是一种单务合同,也是无偿合同和实践性合同,需要实际交付才算生效。
赠与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赠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赠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不动产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况本合同所指不动产位置于:其他自然情况,如面积、户型、建筑时间等等:
第二条 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赠与人的权利
1、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于乙方前,甲方有权使用该不动产或将其出租给
第三人且有权获取因出租该不动产而产生的收益;
2、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乙方在合同生效且接受赠与的同时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扶养甲方夫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二)赠与人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于乙方;
2、附义务赠与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应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3、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所指不动产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 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受赠人的权利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取得合同项下不动产的所有权。
(二)受赠人的义务
1、若赠与合同附义务,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所附义务。
2、甲方依合同约定撤销赠与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不动产。
第四条 赠与标的登记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共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废止)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见房屋所有权证;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为出让或转让。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乙方在办理转移登记过户手续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由甲方承担的有关税费,应由甲方负责交纳或由乙方代甲方交纳。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后不得擅自撤销。
第六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正式办理转移登记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是房屋所有权人,依法对该房屋享有的权利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所有并无异议。
第八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留执壹份,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壹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二、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三、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事项。如果违反该项阅读,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回该赠与房屋。
五、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六、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七、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八、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九、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十二、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赠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不动产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况
本合同所指不动产位置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自然情况,如面积、户型、建筑时间等等: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赠与人的权利
1、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于乙方前,甲方有权使用该不动产或将其出租给第三人且有权获取因出租该不动产而产生的收益;
2、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乙方在合同生效且接受赠与的同时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扶养甲方夫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二)赠与人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于乙方;
2、附义务赠与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应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3、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所指不动产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受赠人的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取得合同项下不动产的所有权。
(二)受赠人的义务
1、若赠与合同附义务,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所附义务。
2、甲方依合同约定撤销赠与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不动产。
第四条、赠与标的登记
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共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赠与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赠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在乙方要求办理过户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松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赠与人(A方): ,身份证编号: 。
受赠人(B方): ,身份证编号: 。
A方是B方的 ,为赠与房屋,A、B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
一、A方(系 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 ,房产籍号: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B方。A方保证赠与给B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 年 月 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A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B方负责。
三、B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 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事项。
五、本合同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合同发生争议,A、B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鞍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A方(赠与人)签名:
B方(受赠人)签名: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现实生活中可能很少会出现一处房产赠与两人的情况,但是并不代表没有,那么当出现一处房产赠与了两人的情况,赠送效力要如何认定呢?下面的文章中整理了一宗案例,详细分析了一房两赠情况的处理。
【案情】
被告李A、原告李B系父女,被告李A、李D系父子。被告李A与其妻原有坐落于北京市通州区粮食市*号院内(以下简称*号院内)北房4间、东房3间、西房1间。期间,承租人王A在承租期间建南房1间,因拖欠租金,王A以折抵租金的形式将南房折给李A夫妇。1996年7月15日,有关部门将57号院内的北房4间、东房3间、西房1间及南房1间的产权登记在李A的名下。
1996年7月16日,经通县公证处公证,被告李A与其妻自愿将南房1间赠与原告李B。但李B没有实际占有使用该房,也没有到国家有关房屋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1997年4月,被告李A之妻病故。1997年7月14日,被告李A将57号院内的北房4间、东房3间、西房1间、南房1间赠与被告李宝丰之女李C,经通县公证处公证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20xx年,被告李A的其他子女起诉被告李A、李D,要求依法继承母亲的遗产。
20xx年8月,法院依法对被告李A与其妻的共有财产北房、东房、西房进行了分割,但未对南房1间做出处理,理由是原告未能提供南房系李A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案情分析】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1996年,李A夫妇自愿将南房赠与女儿李B的赠与行为合法有效。理由是,李A与其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经合意和公证,自愿将南房赠与李B,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处分,故赠与是有效的。1997年,李A又将全部房屋(含南房)赠与给孙女李C,是在妻子病故后,家庭成员析产继承前的赠与。因李A擅自处分其妻的遗产,故赠与系违法的无效赠与。综上,应依法支持李B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1997年,李A将全部房屋(含南房)赠与孙女李C行为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理由是李A将全部房屋赠与孙女李C,是在家庭成员未析产继承的情况下实施的赠与行为,李A不仅处分自己应得的份额,同时也处分家庭成员的遗产份额,故此赠与行为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应驳回原告李B的诉讼请求。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第一份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同时也是实践合同,即必须实际给予赠与物,赠与才生效。
在本案中,李A对李B、李C的赠与合同都经过公证,这两个赠与合同都符合赠与合同成立的要素,故二合同均成立。但合同成立并不一定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以实际给付为要件。不动产的给付,系法律规定的要式行为,即要到国家有关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否则,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赠予合同不生效。本案中李A对李B的赠与,虽经公证成立,但因未实际交付使用及未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故赠与并未生效,房屋的所有权一直未发生转移。所以,该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赠与标的物南房1间仍为李A夫妇共有财产。而李A对李C的赠与则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并及时办理了房产的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故该赠予合同在形式上是成立且生效的。
2、第二份赠与合同,虽生效但其效力不能及于全部房产。1997年,李A将全部房屋赠与孙女李C,形式上合同成立且生效,但法院同样不能支持。本案争议的房屋是李A夫妻的共同财产。在李A妻子去世后,全部房屋未进行家庭析产继承,一直处于共有状态。所以,李A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无权处分其妻的遗产,李A将全部房屋赠与孙女李C系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行为,即对李A应继承部分的赠与是有效的合法处分,对其他人应继承部分的赠与是无效的无权处分。20xx年8月,法院依法对被告李A之妻的遗产北房、东房、西房进行了分割,但未对南房1间做出处理,可见诉争的南房并未确权。李B以财产权属为由起诉,并非以遗产继承为由,故不应支持李B的诉讼请求,对此只能另案解决。
综上,赠与合同成立,不必然就生效,赠与的生效要件是赠与物的实际给付,就本案而言就是不动产所有权的要式转移。本案原告所根据的赠与因不具备实际给付要件而未生效,故其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原告本应以其父无权处分其母遗产份额,要求继续分割其母部分遗产即南房1间为诉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57号院内的南房1间虽登记在李A的名下,但系李A与其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1996年,李A夫妇自愿将南房赠与李B,李B也表示接受赠与并办理了公证,但李B未依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也没有实际占有、使用该房,故该赠与合同无效。
1997年,李A之妻病故后,李A将57号院内的全部房屋包括南房1间赠与李D之女李C,但李A之妻病故后,因家庭成员未对57号院内的南房1间析产继承,该南房1间仍处于共有状态,李A自行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系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李B要求确认该南房1间属自己所有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根据《_民法通则》第五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李B的诉讼请求。
以上就是房产两次赠送处理的一起具体案例分析,相信会给读者朋友一些帮助,让大家可以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甲方(赠与人):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赠与人):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一人所有,与任何人无关,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 ,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意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定于 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八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件身份证号码: 证件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甲乙为父子关系,现各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根据《_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甲方所有的小产权房无偿赠与给乙方。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二、赠与之后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归乙方行使。
三、甲方保证在赠与房屋之后,不再向乙方要求任何费用。若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再私自处理该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且按照发生争议时该房屋价值的_____%支付违约金。
四、若双方撤销赠与的,需重新签订协议,单方解除赠与无效。
五、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任何债务、租金等纠纷。若有任何纠纷,甲方均应在赠与前处理完毕。否则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乙双方认可签订本协议后立即生效,未办理公证或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均不影响本协议的生效。
七、甲乙双方承诺对该协议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等情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签字、捺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签字、捺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见证人一:__________(签字、捺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见证人二:__________(签字、捺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见证人三:__________(签字、捺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赠与人(甲方):__ ,身份证编号:__。
受赠人(乙方):__ ,身份证编号:__。
甲方是乙方的__,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
一、甲方(系__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
,产籍号:__号,建筑面积:__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__年__月__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__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事项;
五、本合同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鞍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赠与人)签名:
乙方(受赠人)签名:
合同签订地点:__合同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
第三条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事项。
第五条乙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七条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二、在房屋登记过户以后,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是如何行使的
一、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
1、 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我国《》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及上述“民通意见”可以看出,赠与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且受赠人未实际占有房屋及其产权证之前,即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销权的。这里的“财产权利”被民通意见明细化,指的并非房屋的过户登记,而是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因此,赠与人在此阶段实行任意撤销权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当然,《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的这种任意撤销权也进行了限制,它对房屋赠与行为也是同样适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此外,《合同法》第192条也设立了法定撤销权之规定,即无论是否具备《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的情形,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均可撤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 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这说明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即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条件。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因此,在房屋赠与合同中,房屋过户登记才是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界点。但是,根据上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可以看出,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合法权益而对此作出了特殊的规定,即只要受赠人已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这时该赠与行为即生效,赠与人应当为受赠人补办过户手续。此时,赠与人一般是不可以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为由来翻悔的。因此部分律师认为,如果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变更登记,不但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而且这种赠予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观点是不准确的。由此可见,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应当在赠与关系成立之后,但未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在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之前提出,否则赠与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销权、进而达到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二、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根据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是民法通则第72条所规定的例外情况之一。根据1983年_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第7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_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支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显然,房屋赠与,一般情况下,只有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方为有效,也就是说,房产赠与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房管机关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领取了房产证之时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该时间即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房屋交付时间也算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即房产赠与行为生效时间。理由是:一方面有利于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以促使人民群众在进行房产赠与行为时,不仅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视并及时地办理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
同时,也更有利于房管机关对私房的管理,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法制不健全,不少群众对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只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不进行房产登记,如不考虑历史状况,一律以办理房产登记时间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那么,实践中,许多房产赠与行为也就成为无效的行为,也会发生在房屋交付后至房产转移登记之前这段时间的所有权仍属房产赠与人,房产受赠人在此期间对该房屋所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行为为无效行为,这将不利于房产权的相对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当然,对实际生活中,那种为分散财产,或出于逃避或其他法定义务的履行,或纯属封建的子袭父业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义办理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不应认定赠与成立,更不能认定办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时间就是房产行为生效时间。如我市张某于1999年办厂期间为逃避债务,将己有的一套房屋无偿赠与给其弟,并单方写了赠与书后申办了公证,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交付房屋,20xx年7月,张某与其弟为其他事发生冲突,张某要收回赠与的房屋,其弟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此赠与未成立。
男方:
女方:
男女双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登记结婚,且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现双方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以下称"上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
一、男方自愿将登记在男方名下的位于___________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的份额赠与给女方,并承诺将该房屋过户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男女双方确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女方自愿接受男方的赠与。
三、自上述房产按揭还款完毕之日起______日内,男方应协助女方办理房屋变更登记。
四、若因男方的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不变更登记不影响女方所享有的房产权属。
五、若男方撤销赠与的,需重新签订协议,单方解除赠与无效。
六、男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任何债务、租金等纠纷。若有任何纠纷,男方均应在赠与前处理完毕。否则应由男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向女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身份证载明的双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2.一方为实现本协议所载明的权利而产生诉讼的,与诉讼相关的费用由另一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3.双方承诺对该协议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4.各方认可签订本协议后立即生效,未办理公证或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均不影响本协议的生效。
5.本协议壹式肆份,各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方系父女关系,甲方自愿将______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_的房屋一套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同时,甲方承诺所赠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将来此房产所涉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声明该赠与的房屋只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受乙方婚姻家庭状态影响。
四、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赠与的房屋交付乙方(包括)。
五、乙方受赠房屋须用于合法的生活和投资经营行为,并遵守公认的道德规范,否则甲方有依法收回赠与物的权利。
六、乙方存在《_民法典》第______条情形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依法撤销该赠与。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事务所留存______份,以上三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1、标的房产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赠与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 ;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____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甲方系 ,甲方 自愿将共同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的房屋一套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同时,甲方承诺所赠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将来此房产所涉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声明该赠与的房屋只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受乙方婚姻家庭状态影响。
四、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赠与的房屋交付乙方(包括购房合同、交款手续,房屋产权证及钥匙等)。
五、乙方受赠房屋须用于合法的生活和投资经营行为,并遵守公认的道德规范,否则甲方有依法收回赠与物的权利。
六、乙方存在《_合同法》第192条情形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依法撤销该赠与。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甲方赠与乙方房产,如有所需,可以将本协议在双方签订后经公证处公正。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共有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房产赠予协议书(范本2)
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赠与房屋状况
房屋坐落
房屋规格
房屋面积
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给×××(姓名)使用。
第二条 受赠人的义务
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的租赁合同,除非×××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 赠与房屋的交付
赠与人与受赠人于年月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
第七条 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签名): 受赠人(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1、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座落于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2)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
(3)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2、因甲方_____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3、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4、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5、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6、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7、甲、乙双方定于_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9、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10、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1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1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父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身份证号:
乙方(子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身份证号: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 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
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甲方的要求:将该房产仅赠与乙方(儿子或女儿)一人,其他与乙方相关的亲属都无权享有该房产任何权力。
第五条 乙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七条 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赠与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_____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 赠与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 ;
(三) 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_____,此房产所购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所有房款和代交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